四名廉政公署职员因涉违规截取通讯被劝诫。图为香港廉政公署外貌。(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3月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有关香港廉政公署涉及可能侵犯法律专业保密权的四宗个案,廉政公署在提交给香港立法会的一份文件上指出,个案二及个案三显示四名廉政公署人员在进行截取通讯行动中,表现不足或行为不当,违反规定。
一名助理处长、一名首席调查主任及一名总调查主任分别被劝诫,另一名署理调查主任被劝诫及警告处分。
廉政公署今后会为所有相关人员举办培训课程、简报会及工作坊,务求令他们在执行职务时了解必须注意的法例规定。
廉政公署管理层也根据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提出的意见及忠告,制订一套新的程序,规定不但需要保留怀疑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的通话录音,一旦小组法官撤销授权,随后的所有通话直至真正中断接驳电连设备、摘要及其它相关记录,也须按照专员的要求予以保留18个月,或直至其完成调查为止。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