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燃气代充点 被城管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居民区内私设燃气代充点,居民好似头枕“定时炸弹”。前天,无证经营户蔡某收到城管部门一张罚款11000元的处罚决定书,这是自上月我市发放《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以来,城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2月11日下午,市城管执法直属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江东宁丰社区邹家村一暂住房内堆放着许多燃气瓶,租户蔡某违法从事燃气经营。
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内堆放着28只燃气瓶,电线和白炽灯泡紧挨瓶罐,自行车、塑料膜等混放其中,仅有的通风门窗被封得严严实实,房间内充斥着浓重的燃气味。
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执法队员暂扣了所有燃气瓶,并对蔡某处以1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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