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5日电 (记者李晓玲)记者从乌鲁木齐海关了解到,海关总署近日与新疆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新疆对外开放水平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密切合作,共同提高新疆对外开放水平。
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将推进新疆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的保税物流、加工贸易、仓储配送、会展采购等功能,支持乌鲁木齐市成为依托内地、辐射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市场的出口商品基地和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促进新疆的口岸优势和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与此同时,海关总署还将进一步扶持新疆边境贸易发展,落实国家关于边境小额贸易的优惠政策,将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免税额度,由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以下提高到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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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海关总署还要对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统筹规划,科学设定海关监管模式和操作流程,加速推动合作中心建设。海关将落实“提前申报、货到验放”、“预约通关”等通关便利措施,支持新疆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新疆重大项目建设,并扶持有条件的口岸发展进口资源落地深加工、出口加工、保税物流、仓储运输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
根据这份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将从加强统计服务、支持新疆口岸大通关建设、维护贸易秩序、提高服务能力等共计7个方面促进新疆对外开放工作。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积极协调国检、边检、外贸部门与海关的联系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海关执法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并加大对口岸基本建设和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支持海关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