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喝的两干部被诫勉 记者昨日从(重庆)云阳县委组织部获悉,该县3名乡镇领导干部在参加全县专职武装干部集中培训期间,私自结伴外出喝酒,违反了集训队的规定和纪律,日前均受到组织处理:一副镇长被免职,另两名乡镇武装部长被诫勉半年。
喝醉酒耽误培训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人介绍,2月17日,该县在县城举行专职武装干部集中培训,红狮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胡某,云安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袁某,洞鹿乡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周某,都参加了这次集中培训。
当晚22时许,胡、袁、周3人结伴私自外出喝酒时,胡某因酗酒致酒精中毒,经云阳县人民医院抢救,于次日中午才清醒,错过了参加专职武装干部正常集中培训的学习时间。
副镇长被免职 县有关部门认为,这三名乡镇领导干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集训队管理规定,组织纪律观念淡薄,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云阳县委日前研究决定,对胡某给予免职处理,对袁、周二人诫勉半年。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整肃干部纪律,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昨日下午,胡某在电话里向记者介绍他喝酒中毒经过时说:“当天自已本来就有点感冒,没想到出去喝了五两左右药酒就醉了,还没超过平常的酒量。”
当记者问到县委对他作出处理的看法时,胡某表示,自已能够正确对待组织上对他作出的处理。 (新华网重庆频道-重庆晨报 李斌) (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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