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3月6日电 (记者 伍彧彧)3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建设厅获悉,从2009年至2012年,山西省将每年解决1.7万户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到2020年全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按照山西省农村住房解困试点计划,全省每户住房解困对象由政府补助1.1万元,由省、市、县财政按照4:3:3的比例配套。
2008年山西省财政安排农村住房解困补助资金1320万元,2009年-2012年每年安排748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
山西省有关部门将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的要求,科学制定解困规划。同时,优先考虑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以及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等方式解决。
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将按困难群众户籍人口确定,一般控制在25至45平方米之间。房屋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
根据山西省政府2009年目标任务要求,由建设部门牵头完成1万户。其中,太原市550户、大同市1300户、朔州市800户、忻州市1000户、吕梁市1300户、晋中市700户、阳泉300户、晋城800户、长治1050户、临汾1200户、运城1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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