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讯 (记者陈沸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贯彻实施。在与青海省政府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从改进土地管理、加强矿产勘查、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制订了多项措施。
这些措施共计27条,主要包括: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积极支持土地整理开发工作。指导和支持青海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导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整理开发等重大项目论证工作,项目投资主要由国家负责;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向青海倾斜,用于土地整理开发。二、促进土地结构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国有未利用地建设的工业项目,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确定;提前介入国家重点项目用地的论证,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效率;加大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政策的倾斜力度;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列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示范区;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用五年的时间帮助青海实现从省到州、(地)县、市的网络基础、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全省的国土资源网络系统。三、加快青海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加快青海能源矿产资源勘查进程。系统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基本完成主要勘查规划区的1∶5万区域地质和矿产调查,系统部署异常查证和矿产检查等工作。利用青藏专项资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支持青海省公益性、基础性找矿前期工作和重点矿床勘查评价;在青藏专项资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等国家地质勘查专项安排上予以倾斜。四、加强统筹规划,促进优势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支持青海盐湖钾、纳、镁、锂、硼和低品位难选冶矿产开展开发试验和技术攻关,提升盐湖矿产等开发水平,提高开发效益;大力支持青海矿业权管理网络建设,支持青海省资料库、馆的建设;加强对整合工作的指导,促进青海矿山企业结构不断优化;支持加大煤炭资源的勘查开发。
可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缺煤省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合理开发煤炭资源。五是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预警中对青海省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给予积极扶持,加大投资力度。从2009年开始,对青海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予以资金支持。加大对三江源、黑河源区地质环境治理的扶持力度。指导扶持昆仑山、年宝玉则世界地质公园的申报与品牌建设,推进藏区旅游事业发展。六、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支持青海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建设和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经费、技术和设备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七、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
据悉,为保证这27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将与青海省政府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商议落实国务院的要求,以加大对青海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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