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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拉萨3月8日电(记者颜园园)在旧西藏,身心受到严重压抑与摧残的广大妇女,如今正享受着前所未有的社会地位和各项权益,她们已成为西藏各行各业的主力军,撑起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的半边天。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德吉措姆说,民主改革不仅彻底推翻了旧的等级制度,而且使藏族妇女从此可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大事,享有同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西藏民主改革前,藏族妇女备受歧视,被称为“吉麦”(生来就低下的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十六法典》,把人分成三等九级,明文规定铁匠、屠夫、妇女属于“下等下级人”,其“命价”为一根草绳。
德吉措姆说,对妇女的歧视还体现在藏传佛教的教义和戒律中,他们无端地把妇女视为不洁之物或不祥之物,许多寺庙某些殿堂不允许妇女踏入半步。
德吉措姆说,新西藏藏族妇女的地位同旧西藏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教育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在旧西藏,广大藏族劳动妇女没有同男子获得平等劳动报酬的权利,女性即使同男性干一样重的活,但农奴主给的口粮和报酬也比男性少得多。如今藏族妇女获得充分的就业权利,并且就业领域越来越宽,成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目前西藏妇女的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层次不断提高,她们当中有专家、法官、医生、律师、企业家等。”西藏自治区妇联主席参木群说。据西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统计,截至2008年,西藏妇女就业人数达69.2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46.7%。
对于农牧区劳动妇女,西藏各级基层劳动保障部门一方面帮助她们学习文化、掌握劳动技能;另一方面,加大劳务输出,促进农牧区妇女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旧西藏的法典明文规定“勿与妇女议论国事”、“奴隶与妇女不许参与军政事宜”等等。旧西藏历来都没有女职员,更谈不上女官员了。绝大多数妇女被剥夺了接受教育的权利,致使95%以上的妇女成为文盲。
德吉措姆说,现在,西藏妇女真正行使起当家作主的权利,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一大批女干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在西藏甚至全国的政治舞台上贡献着她们的聪明才智,共同推动着社会进步。截至2007年,西藏妇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8.09%,地县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平均在80%以上,自治区级四大班子中均配有女干部。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们法院副院长边巴拉姆说:“如今的妇女纷纷走出家庭参政议政。女法官已经成为我国司法领域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西藏共有女法官313人,承担着大量的审判任务。身受封建礼教桎梏的旧西藏妇女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从事这样神圣的职业。”
旧西藏藏族妇女的卫生健康权利根本无从谈起,生儿育女对她们来说更是一场灾难。农牧区不准妇女在房子里或帐篷里生孩子,理由是生孩子脏,生产时自己接生,多数妇女是在牛羊圈里生产。劳动妇女产后一、二天就得开始干活,谈不上休息,更谈不上营养,因此,旧西藏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都非常高,婴儿死亡率达50%左右。
现在,西藏广大妇女能享受到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孕产妇死亡率大大降低,平均寿命大幅度提高。目前,西藏孕产妇死亡率由民主改革初期的5000/10万下降到254.6/10万,婴儿死亡率由43‰下降到27.1‰。
解放前,西藏广大妇女没有机会读书,90%以上的妇女都是文盲。和平解放后,西藏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上世纪80年代实施了农牧区学生“三包”,并在内地16个省市开办了西藏班,极大地激励了农牧民子女就学的热情,也使越来越多的女孩得到较宽松的学习机会。同时,还开展了创建“春蕾女童班”,救助贫苦女童。如今,西藏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西藏妇女的文化素质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素质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