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8日讯记者朱磊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邵鸿委员在作大会发言时呼吁、尽快落实高等教育法,切实保障大学自主权;制定高等院校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防止出现教育腐败现象。
邵鸿委员说,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是独立法人,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但是与这一规定相背离的是,近年来大学行政化趋势日益明显。一是政府行政干预日益强化,大学越来越像行政单位而非独立的教学科研机构。主要表现在:高校办学自主权不断受到挤压;大学行政级别日益强化;大学主要领导来源行政化。二是大学内部高度行政化,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主要表现在:行政机构成为学校主导部门;学术委员会权力被虚化;教代会权力被弱化。
邵鸿委员建议,及时修订高教法有关内容,并制定配套的相关条例或实施细则,切实保障大学自主权的落实;明确取消高等院校的行政级别,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探索建立新的机制,民主遴选大学校长;制定高等院校学术委员会条例,明确学术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完善学术委员会在学校重大事务决策中的辅助决策机制;制定高等院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强化教代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