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冯燕记者吴艳荣)近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将有望实现“瘦身”。
按照省政府部署,清理范围包括4个方面,分别为省、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以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其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范围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程序开始到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过程,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监察、环保、商务、安监、规划、消防、城管、档案、人防、地震、电力、供水、热力、燃气、招投标、水利、气象、劳动保障、卫生防疫、文物、审计等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每个环节。省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清理规范工作从3月2日起进入自查清理阶段,经集中审核后,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审定、公布。本次清理实行“非报即停”、“依法审定”,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将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及法律、政策依据等情况报送省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漏报的一律视为取消。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提醒,表格样式及填报说明可从河北建设项目信息网(http://www.hebpi.com)“清理规范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专栏下载,举报电话:0311—886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