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九日电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首批廉政监察员任命仪式,七位资深审判长被任命为专职廉政监察员,将分别在最高法院的刑事、民事、立案、执行等七部门担任专职廉政监察员,其他审判部门也将陆续配备专职廉政监察员。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不久前颁布“五个严禁”规定之后,又推出的一项重大廉政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
去年十一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开展了有关司法廉洁的大讨论,认真查找了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原因,以及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薄弱环节。大家认为,近年来,审判执行部门之所以成为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灾区”,除了违纪法官的自身因素和法院外部的诱惑干扰外,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不尽完善,对审判执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不力、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互脱节等问题,也是一个方面的重要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人民法院各业务部门设立兼职监察员的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指出,下大力气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是当前人民法院一项十分重要、非常紧迫的任务。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是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的有益探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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