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肖江)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中科院院士、九三学社沈阳市委主委、中科院沈阳金属研究所所长卢柯3月9日建议,依托沈阳打造东北区域性金融中心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将东北区域金融业发展提升为国家金融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沈阳为东北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核心地位。
卢柯委员说:“从金融中心形成所需要的经济实力、地理位置和金融发展状况三大核心要素来看,沈阳与东北区域内一些主要城市相比拥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到2007年末,沈阳共有银行类金融机构29家,银行机构营业网点1100余个,从业人员2.3万余人;外资银行9家(含外资银行驻沈代表处4家);保险市场经营主体28家;证券、期货机构(总部及分公司)8家,辖区内证券营业部总量77个。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运转顺畅的金融机构体系。
卢柯委员认为,依托沈阳打造东北区域性金融中心,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比较优势,有利于为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提供强大金融支持,解决东北振兴中的资金短缺制约,有利于为国家相关金融政策的先行先试提供良好试点。金融业与东北的核心产业结合,将加快构建以产业金融为特色的东北区域性金融中心,走出一条以金融资本拉动产业资本进而带动商业资本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