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9年凭证式(一期)国债300亿元,其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4.00%。
公告显示,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9年3月16日至3月25日。
各承销机构在规定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据悉,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40家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