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3月11日电 (记者王骏勇)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将实施社会治安“一票否决”,所在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和表彰奖励。江苏省南通市日前出台五条硬性措施,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记者从南通市委政法委了解到,从今年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将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各综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
南通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在对考核对象进行任职提拔、晋职晋级时,将其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一并考察,并书面征求同级综治部门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同时,建立党委政府和综治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年终述职述廉时一并报告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并作为实绩档案的重要内容。
此外,南通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表彰奖励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为党政和综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理表彰奖励事项时,将按照规定程序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
南通市开展平安建设6年来,市综治委共对县、乡两级部门和单位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207次,否决单位279个。对204个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实施综治警示90次,警示单位114个。对474个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区实行限期整改,对48个单位实施黄牌警告。
“一票否决”激发了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08年,南通市连续第六次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安全市”称号,全市9个县(市)区再次进入“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行列,再获平安建设“满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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