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自己如果身不正,怎么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代表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自身练好“看家本领”,才能惩贪除恶,更好地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集中听庭评议练就过硬本领 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上海市检察院开展了集中听庭评议活动。
集中听庭评议分为庭前预告和庭后评议两个环节,规定评议过程分为出庭人员谈体会、评委提问和出庭人员回避、各评委评议打分三个步骤。
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共聘请了522名听庭评议评委,各行各业都有代表。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师、法官、律师等外聘评委303名,有检察机关内部评委219名。此外,针对不同的案件还邀请社会人士旁听评议。
“有时我坐着旁听,有些评议虽然听着有点刺耳,但群众的评议是真诚的,是发自内心的,我都会一一记下。”陈旭代表说,一方面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出庭检察官的表现检验检察机关的工作质量,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听庭评议活动能更多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走出去请进来提升队伍素质 “监督别人首先自己素质要更高一筹,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走出去来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委员介绍说,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不同层级的办案人员每天接触到的案件与法院的民商事、经济案件审判庭的审判人员所接触的案件类型、数量相比要少得多。而检察官作为法律的监督者,如果技不如人,将无法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因此,我们通过把检察官派到法院进行交流,通过办案提高检察人员的素质。
对于如何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上海检察机关选择“请进来”的方式。据介绍,2008年以来,上海市已引进12名高校专家、学者到市、分院和区县检察院挂职。
做强自身让反腐之剑更锋利 陈旭代表说,除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外,上海市检察机关2008年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了重要工作、重要案件、重要情况的报告。
与此同时,上海市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特约检察员、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机关、听取意见建议、开展专项检查、专题调研、评议执法活动等。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年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自行侦查案件33件。
检察机关自身做强了,“反腐利剑”自然威力无穷。
陈旭代表给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200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48件388人,其中大案319件319人,占91.7%;追缴赃款、赃物合计价款2.36亿元。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要案73件75人,占21%。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