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就业贷款担保放宽 小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
本报海口3月12日讯 (记者刘艳实习生陈琳) 记者今天从省就业贷款担保中心获悉,今年我省扩大了就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将人事档案托管在省本级人才服务机构技校毕业生等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
5类群体纳入贷款范围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范围及对象原只包括:持有省本级《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在省本级人才服务机构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人事档案托管在省本级人才服务机构的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在省本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省本级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为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对创业及就业的促进作用,今年我省扩大了就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将随军家属、人事档案托管在省本级人才服务机构技校毕业生、残疾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
申请最高额度提至5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随军家属、人事档案托管在省本级人才服务机构技校毕业生、残疾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时(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可按规定提供反担保(信用、抵押、质押)手续申请就业担保贷款。每个借款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5万元的就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根据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但不得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还款方式、结息方式由担保机构及借款人双方商定。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一次(但最长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其他现行政策已经明确的就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目前还只能申请最高3万元的贷款。
小企业符合条件可贷200万
此外,今年我省将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就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就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一次(但最长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
今年首批贷款136万元将发放
据介绍,今年我省第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将发放,2月底省就业贷款担保中心已对今年我省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对、审查,申请名单已送到信用社,申请标准还是最高额度3万元,共有40笔45人,共申请到136万元,申请人员将于近日可领到贷款。
记者了解到,我省从2003年开展就业担保贷款业务以来,至2008年10月,有15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以及省就业贷款担保中心开展这项业务,共批准了1385笔贷款,担保贷款金额达2672.8万元,到期还款金额4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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