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日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为了确保4万亿元国家投资使用落在实处,今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积极查办破坏经济秩序和政府投资安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2008年10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对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宣判,吴洪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据了解,吴洪明在担任安徽省蚌埠市分管土地、规划、城建等工作的副市长期间,违规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6412多万元经济损失。
王振川对这起案件评析说,这是一起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典型案例。此类案件在查办上存在“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罪名主要涉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等。
王振川透露,去年以来,高检院在查处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中共查处了3060人,涉案金额高达23亿元。
王振川说,在查办案件时,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使干部受到教育,达到预防此类犯罪的目的。他举例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用土地资源作为吸引资金和技术的条件,招商引资。考虑到当时的情况,只要不存在个人贪污贿赂、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但2004年土地法修改后,国家实行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再发生与土地有关的犯罪行为,就要从严查处。就像吴洪明一样,顶风作案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两会期间,国家决定投资4万亿元用于力挺经济走出低谷。对此,许多代表、委员对4万亿元的使用情况表示担忧,他们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在国家4万亿元投资等公共支出重大项目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对此,王振川表示,这次各级政府投资数额巨大,如果监管不到位,很容易滋生腐败。今年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查办破坏经济秩序和政府投资安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徐日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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