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原职工假手续办进京户口
最低收费12万元 一共骗了26人 3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刑
本报讯 盗窃户口准迁证函等空白函件,伪造专用章后,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王涛、金雪峰,勾结无业人员宋晓森等人,先后用假材料为26人办理了进京户口。
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终审裁定,以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王涛有期徒刑12年、罚金1.1万元,金雪峰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1万元,宋晓森有期徒刑13年、罚金1.4万元。
2006年4月,王涛被借调到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处。趁此之机,王涛盗窃了“核发准迁证函”、“工人录用证明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商调工人函”、“工人调配介绍信”等空白函件,并购买了伪造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调配专用章。
之后,王涛等人将假章盖在空白函件上,用假手续为任某办理了外地人员进京落户事宜,并收取了13万元。
轻易得手后,王涛等人商定了“进京户口的价格”,办理个人进京户口收12万元、办理带子女进京户口收15万元。
随后,王涛等三人按照商定的价格,分别在王涛盗窃并偷盖的调配专用章的空白函件上,填写办理进京户口人员的情况,先后为孙某之妻及其子等10人办理了外地人员户口进京手续,每户收取了15万元;为侯某个人办理户口进京手续,收取了12万元。
此外,王涛与宋晓森、金雪峰填写进京人员情况后,利用假材料,为葛某等14人办理户籍进京手续。
2007年1月,在宋晓森以35万元的价格为王某、邹某办理户口进京后,王某、邹某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王涛等人不服,分别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涛、宋晓森、金雪峰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涛、宋晓森、金雪峰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亦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因此,法院做出了上述裁定。
(石月炜通讯员杜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