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手续为20余人办进京户口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被判重刑
本报讯 (通讯员杜婧) 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王涛、金雪峰盗窃空白函件,以每户12万元到15万元的价格,用假手续为20余人办理外地人员进京落户事宜。
2006年4月,王涛利用借调到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处工作之机,盗窃了“核发准迁证函”、“工人录用证明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商调工人函”、“工人调配介绍信”等空白函件,并购买了伪造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调配专用章盖在空白函件上,由辽宁省无业人员宋晓森通过侯贤进用假手续为任某办理了外地人员进京落户事宜,收取任某13万元。
这次成功之后,王涛与宋晓森、金雪峰3人,利用王涛偷来的空白函件,先后为孙某之妻及其子等10人办理了外地人员户口进京手续,每户收取15万元;为侯某办理户口进京手续,收取12万元。
此外,王涛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处盗窃“核发准迁证函”、“工人录用证明信”、“工人调配介绍信”等空白函件,并偷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调配专用章,与宋晓森、金雪峰等人,为葛某等14人办理户籍进京手续。2007年1月,宋晓森将王涛盗窃的函件交给侯贤进,准备以35万元的价格为王某、邹某办理户口进京。当月,王某、邹某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时被民警查获。
一审判决后,王涛、宋晓森、金雪峰不服,分别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正确,应予维持,分别判处宋晓森13年有期徒刑;判处王涛12年有期徒刑;判处金雪峰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以诈骗罪,判处侯贤进1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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