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犯罪团伙参与城管查车 敲诈勒索过往司机52万余元
房山城管副大队长涉嫌玩忽职守被公诉
本报讯 (通讯员于婕 李媛) 原房山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张凤友被控不履行职责,致使犯罪团伙在房山区境内,多次敲诈勒索过往司机共计52万余元。
张凤友今年52岁,具有大专文化,现已取保候审。公诉机关市检二分院指控,在2003年至2006年,张凤友担任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期间,涉嫌犯有“三宗罪”:
明知王山、姜强子的停车场人员无行政执法权,却放任王山、姜强子的停车场人员参与城管查车、拦车等执法活动;
明知王山、姜强子的停车场存在高收费的情况,却放任将查扣的车辆继续停放在王山、姜强子的停车场;
明知自己管理的城管各分队应当在本辖区进行执法活动,却授意长沟、周口店、韩村河等分队越界开展执法活动。
张凤友的这些行为,导致房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查扣车辆过程中,管理混乱,监管失控,致使王山、姜强子等犯罪团伙在房山区境内,多次敲诈勒索过往司机,共敲诈人民币5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凤友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被告人张凤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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