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到来之际,国家质检总局全面部署了“质量和安全年”的相关活动。本报记者就该项活动的,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质量管理司司长孙波。
记者: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质检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的情况。
孙波:国家质检总局不久前召开了一次视频会议,就今年质检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勇作了动员讲话,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支树平就全系统抓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
今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实际情况做出的重大决策,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饱含着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切期待。质检系统高度重视“质量和安全年”工作,把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当前全系统的首要任务。各级质检部门都在行动,成立相应机构,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
目前,质检总局成立了由王勇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了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
记者:“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意义何在?
孙波:王勇局长在视频会议上强调,要通过这个活动,推动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推动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要创新活动载体,加大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质量安全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要通过全系统扎实有效的行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稳外贸”的目标作出贡献。这也正是这次活动的意义所在。
我认为,“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既是一项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质检部门树立良好形象、扩大质量工作影响的关键一仗。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于国、于民、于企业、于质检系统,都至关重要。
记者:据说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还为此立下了军令状?
孙波:围绕“质量和安全年”,今年我国质量管理工作推出一系列举措,许多举措新风扑面,让人眼前一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为质量兴市立下了军令状,确定两项硬任务:一是进一步扩大质量兴市活动的覆盖面,开展质量兴市的县市比例达到60%。二是颁布《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对已经开展质量兴市(省)的地方,开展检查和考核,对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
我国质量兴市活动开展13年以来,全国共有1615个市县开展这项活动,超过全国县级行政区的56%。质量兴省取得新突破,继海南、吉林、山西、山东、安徽、新疆之后,湖北、湖南和青海省也作出了在全省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决定。
记者:有传闻说政府计划建立质量奖励制度,这消息是否确切?
孙波:的确有这方面的考虑。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希望争取国务院同意设立“国家质量奖”,出台《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建立质量奖励制度,这既是《产品质量法》的明确要求,也是推动质量振兴的实际需要。
去年这项工作已经取得新进展。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式向国务院提交设立“国家质量奖”的报告。同时,修订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及其实施指南。到2008年底,共有上海、江苏、辽宁、四川、深圳等17个省、计划单列市设立政府质量奖。
记者:我国建立质量水平评价指标方面的工作最近有什么新的进展?
孙波:这是一个新思路,正在逐步完善中。在我国历史上,统计部门在以前从未有过质量指标。现在物质丰富了,要讲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反映质量水平的统计指标就显得格外重要。
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在继续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做好测评、发布和应用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水平评价指标方面的研究工作。同时,国家质检总局鼓励各省级质监局联合当地统计部门,积极开展质量水平统计、评价指标研究工作,争取率先取得突破,给全国以推动和借鉴。
记者:国家质检总局去年启动了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收效如何?
孙波:质量状况分析制度,目的是为政府设立质量“军师”。建立质量状况分析制度的目的是准确判断质量形势,做到心中有数。按照质检总局的要求,各级质监局要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为重点,按时对本辖区的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提供有价值、有说服力的分析报告,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充当智囊团的角色。
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按照部署,19个省级质监局及一些市、县质监局提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记者:参加今年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是企业自愿参与?还是所有企业都要参加?
孙波:应该是所有企业都要参加。这次“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主体就是企业。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中,要求动员所有企业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动员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全面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都制定自己的活动方案,都确定自己的努力目标和具体措施。通过企业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和实施、推动名牌战略及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等方法,推动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实现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