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福泉记者吴巧君)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调查显示,2月份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9.2,比上年同期下降0.8%,是自2003年12月份以来首次低于100。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情况中,拉动价格水平下降的有4类,分别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5.2%、交通和通讯类下降4.1%、居住类下降3.5%、衣着类下降2.3%,这4类共计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下降1.7个百分点。
拉动价格水平上涨的商品和服务有4类,分别是烟酒及用品类上涨5.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3.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3.5%、食品类上涨0.5%,共计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个百分点。各类升降相抵,影响价格总水平下降0.8%。
今年以来部分商品及服务价格的下降对价格指数的影响较大,如由于各大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实行基准利率7折的政策,房屋贷款利率下降,使自有住房价格下降7.7%;春节期间各大商家大规模的节日促销活动,使服装类价格下降6.9%,数码相机、电脑、液晶电视等文娱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4.8%;受节后宾馆住宿、旅行社收费价格回落影响,旅游价格下降4.9%;成品油、家用轿车以及机票燃油费价格的下降也带动交通类价格下降3.1%。另外,去年2月份由于冰冻灾害天气及春节因素,价格水平较高,而今年2月份正值春节过后,即“春节的错位”也成为影响2月份CPI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