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案例点评
时下人们对于电视购物等非现场、远程购物方式不免心存警惕。然而,当不法分子借助“中国邮政”的百年品牌行骗时,许多人会放松戒备而上当。浙江杭州郭女士的遭遇,可谓典型。郭女士曾经通过电视购物订购过某集团生产的“眼保姆”近视治疗仪。
因而,当一个自称是该集团的北京来电向其推销“眼保姆”的升级产品时,因对方声称是与邮政合作,消费者先收货再付款。这样的承诺消除了郭女士的顾虑,她遂允诺购物。
当邮递员送货上门时,郭女士要求先查验货物,对方坚持让她先付款。出于对邮政的信任,她便支付了400元货款。然而她刚付了钱,邮递员拔腿就走。待拆开包装后发现是一个做工粗糙标注着“眼护士”的“三无”产品。
郭女士立刻赶往邮局声明受骗,并要求停止向对方付款。但邮局照常将款汇出,称他们只负责完好无损地把邮递物送到。
根据卖方惟一的联系电话回拨之后,对方将产品的责任推至生产厂家。而某集团既没有这样的升级产品,也与卖方毫无关系。
有业内人士指出,邮政EMS品牌之下的“代收货款”业务已为不法分子所利用。买瑞士原产手表到手竟是广东制手表、买手机收到的却是小灵通……许多基层邮局都疲于应付这样的投诉。由于不法企业可能注册在北京,生产在山东,发货在河北,相关部门难以监管,消费者更难以维权。
去年10月10日,郭女士的遭遇经媒体披露之后,不仅她个人的问题得以解决,且震动了邮政部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高度关注,并研究出台了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举措,加强对代收货款业务的监控力度。经过11月、12月的整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最终在全国范围内清理了91家快递入网企业。各地邮购骗案的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地遏制。
点评
不健全且缺乏管理的邮售、电视直销、网上销售等非现场购物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消费者与商品在买卖以前不曾“谋面”,往往跟着经营者的广告走;二是买卖须通过邮政递送等物流来实现;三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相处异地。消费纠纷比较难以处理,消保委受理后也只能电话调解。非现场购物是近几年新兴起的销售模式。规范不健全且缺乏管理,导致该行业鱼目混珠,甚至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此交易方式的特点,钻法律规定不完善及管理不到位等空子,进行虚假宣传、销售,并获利。快递行业不按规定操作助长了“非现场购物”经营者的侵权行为。2008年1月1日出台的快递服务标准明确规定“验收无异后,验收人确认签收”,但目前严格按照该规定操作的快递公司寥寥。
姚芃 沈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