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奉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在今年的工作要点里,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便是“五管齐下”,对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一是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的制度,如《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等;二是常委会调研工作制度,如《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会前调研制度》等;三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的制度,如《人大代表任期目标述职制度》等;四是常委会廉政建设方面制度,如《奉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五是常委会机构管理制度。
同时明确将在年末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严格执行有关奖惩的规定。
工作制度是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依据和保证,也是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基础。为此,浙江省奉化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把加强制度建设当作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以深入贯彻《监督法》为依据,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以更好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形势。(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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