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龚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今日透露,该部将发布实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改革相关体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仅保留对少数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
与现行规定相比,新《办法》一是下放核准权限,以2008年核准申请件数估算,将有85%左右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今后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二是简化核准程序,绝大部分境外投资企业只需递交一张申请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三是突出管理重点,商务主管部门主要对是否影响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是否损害国家经济安全、是否违反国际义务等企业的境外投资进行核准,而境外投资经济技术可行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四是强化商务部门的引导服务;五是提出行为规范。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