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超两千毫升 终身免费用血
《北京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集民意 草案规定———
本报讯 参加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之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
草案规定,本市依法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同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及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机采成分血的无偿捐献;鼓励具有稀有血型的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同时,还对各单位承担的组织动员本单位适龄健康公民参加献血的职责进行了强化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团体自愿无偿献血。”
草案规定,公民献血的方式可以直接到血站、血站设置的采血点或流动采血车献血,也可以在所在单位、乡镇、街道组织下参加团体自愿无偿献血。采供血单位应当对参加街头献血的公民的姓名、单位等情况进行登记,应献血者要求,向献血者所在的单位、乡镇、街道进行反馈,并列入其献血工作考核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
为了做好医疗用血的保障,草案规定了以下措施:1.建立固定献血员制度;2.建立志愿献血预备队;3.建立特殊血型公民数据库; 4.建立应急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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