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6日讯记者袁定波为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知指出,要紧密联系实际,用会议精神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密切联系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出新举措,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通知要求,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切实做好建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重视满意率、提高办成率”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要以办理工作为契机,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采取当面答复与书面答复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有效工作方式,加强跟踪督办,切实取得好的效果。对各级人大交办的案件,要优先办理,尽早答复,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