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私自卖掉的书流落到二手书市场和废品收购站 记者 董国梁 摄 |
陕西图书馆有“内鬼” 3吨藏书当废品卖了3000元
近日,陕西省图书馆的藏书,被人倒卖到废品回收站,省图正在全力追回。
传言:藏书被卖给废品站
老王(化名)是省图书馆的常客,上周末,他无意间听到工作人员的聊天内容。“我听说,前段时间有读者找到图书馆,说在废品回收站看到旧书,发现书上都盖着省图印章。”老王听到这消息很吃惊,赶紧就跟对方打听。
工作人员跟老王说,这事馆内知道的人很少,去年12月份开始,有名员工因为债务问题,就趁着种种机会,多次将书卖到废品回收站,估计卖的书将近3吨。
证实:馆内人员私自出售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省图书馆办公室主任陆路。他表示,馆内图书被卖,确实有这事,图书馆内部正积极调查,这事说起来有点复杂。众所周知,陕西省图书馆老地址在西大街,2001年搬迁到现在的新地方,老馆的大量积存文献,就没有往新馆这边搬,始终放在西大街那边,并装箱进行妥善保存。
书放在那里也很少有人动,“两周前,我们接到读者的反映,在废品回收站里,发现省图的书刊。”陆路说,他们赶到了废品站,确认书就是省图书馆的,又赶紧回到老馆查看,大量书已不见踪影。“图书馆非常重视此事,专门派人对相关人员调查。”陆路说,到现在数量还无法统计,这些积存书虽登记在册,但数量比较多核对起来很难。至于什么时候开始出售的,出售过多少次都没证据,暂时没法对此事定性。不过,涉嫌此事的一位工作人员,已被停职配合相关调查,并提供了收购图书的地点。
解释:出售的图书没价值
被倒卖的书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都属于图书馆的积存文献,甚至还有部分是“替旧图书”。“这些书基本没什么价值,毕竟在积存前都挑选过了,除了省图自身甄别外,还请来各地县图书馆,都没找到有价值图书。”
没价值的书为何还要回收?陆路表示,这些书是图书馆的财产,员工私自出售当然不符合相关规定。
这些书刊先被倒卖到废品回收站,有些被废品站按废纸处理了,有些被卖到了收藏者手中。“不过令人遗憾的是,部分书收不回来了。”陆路还表示,会继续将此事调查清楚,并处理相关的责任人,并向社会有个最终交代。
解读:私自卖书不算盗窃
无论是哪位工作人员卖书,那他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记者采访了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强,他说,这些书是图书馆的财产,卖书者是馆内人员,与书籍有直接关系。他的行为涉嫌非法占有,而不是盗窃行为。侯强说,构成盗窃罪需要有几个前提,嫌疑人与财物没关系,不属于它的保管者。采用较秘密的方式,占有非自己的财物,此时才能构成盗窃罪。非法占有达到特定数额,警方才能够立案调查。倒卖的这些书刊,数量都无法确认,到底价值多少钱,也很难进行评估,警方不大可能立案。
记者 杜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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