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3月17日电(李鸿光包蹇)上海静安法院昨日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被告方静安公安分局分局长薛小明出庭应诉,而静安区区长张仁良以及5名副区长,及诸多区辖内行政机关“一把手”旁听。这是自2008年9月,静安区行政机关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出台之后,首起区长旁听的案件。
案情很简单:两家邻居间打架,一家主人汪某被处罚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决定,双方均不服公安分局处罚:被殴打的冯老汉认为处罚太轻,而被处罚的汪女士则认为处罚不公,都要求法院撤销该处罚。
经过审理,法院查明,公安机关认为,汪某殴打超过60周岁的老人,具有从重处罚的条件。考虑到双方系邻里纠纷所引发,只对汪某处罚行政拘留10天,而不是15天。同样,冯老汉认为处罚过轻,要求对汪某女儿等一并处理,也没有事实依据。
整个庭审延续了4个小时。法院最终判决,公安机关执法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正确,经过合议庭评议后,法院驳回冯某要求撤销涉案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汪某要求撤销涉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告席上的静安公安局局长薛小明是第一次亲自出庭应诉。薛局长说,深感行政首长的责任重大,行政首长出庭是法律规定是的义务,也是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从中可以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更要慎重。为此,该公安分局机关全体中层以上的干部也都旁听。
参加庭审的张仁良区长表示,参加此次庭审区领导班子感受到了现场气氛,也为强化区辖内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政府能够更好地接受百姓的监督,及时纠正不足之处。“如果告到区政府,我也会出庭应诉。”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