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7日电(记者车晓蕙)广州近日制定并通过了《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尽量满足社区居民的健身需求,积极推动全民健身。
条例要求,公共体育设施除因赛事、训练及季节、气候等法定事由外,应全年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在全民健身日应向公众免费开放。
收取费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优惠开放。
条例还要求,具备条件的公办学校在优先满足本校学生体育健身需求的前提下,在非教学期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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