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记者朱立毅、雷敏)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17日就刚刚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个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管理办法有两个核心内容:推进便利化,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强化引导服务,明确商务部为企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新华社记者:请谈一谈出台这个管理办法的背景。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近年来,我国境外投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境外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行业越来越广泛,境外投资的再投资情形逐渐增多等。同时,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政府部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此外,为与各国共同应对当前危机,拉动需求,也需要推动境外投资加快发展。
因此,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商务部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这个管理办法。
新华社记者:这个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这个管理办法有两个核心内容:一是推进便利化,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二是强化引导服务,明确商务部为企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新华社记者:这个管理办法从哪些方面推进了境外投资便利化?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这个管理办法的便利化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下放核准权限,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的、涉及多国利益的境外投资,以及在未建交国、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等,地方企业其他境外投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是简化核准程序和企业申报材料,缩短核准时限,根据这个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企业绝大多数境外投资只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境外投资申请表》即可在3日内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三是减少了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境外投资事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改由商务部征求意见,地主企业一般境外投资事项不再征求意见。
新华社记者:商务主管部门的管理重点是什么?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这个管理办法规定,商务主管部门主要从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履行国际义务等方面进行审核。境外投资经济技术可行性由企业自行负责。
新华社记者:这个管理办法是如何加强体现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的?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一方面,这个管理办法总则明确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应当认真了解并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循“互利共赢”原则,办法第四章提出境外投资行为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和东道国(地区)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这些都是从服务企业、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和维护企业权益等方面做出的规定。
另一方面,办法第二十八条专门对商务部引导促进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商务部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此外,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商务部建设“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网上申报和证书发放,方便企业办事。
新华社记者:这个管理办法如何体现部门协作?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这个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核准申请时,须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加强了部门间政策的协调。
新华社记者:商务部下一步对推动境外投资便利化有何打算?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这个管理办法的内容,不断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