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乌鲁木齐市沙区警方通报了去年11月21日至今年2月20日打击街面犯罪情况。通报说,由于政府、警方加大巡防力度,沙区街面“两抢一扒”案件出现了由主要街道转移到背街小巷路边,并有往居民小区转移的趋势。
全市“两抢”案件很大比重。在上述时间内,沙区警方共立抢劫案件205起,较去年同比上升19%;抢夺案件93起,同比下降2.1%;扒窃案件230起,同比上升38%。针对“两抢”等街面犯罪案件有所抬头的治安形势,沙区警方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打击措施,本着“群众最痛恨什么,我们就打击什么”的原则,保持对街面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2008年10月28日乌市沙区警方制定了重点地区“打防一体化”专项行动方案,针对案件高发地段又确定了27个重点小区域,组织精干队伍加强巡防,强化“四位一体”的巡防工作格局,抽调机关警力加强重点区域、商圈和“两站”(乌鲁木齐火车站、碾子沟长途汽车站)的巡逻,并获乌市公安局50名特警和80名武警增援,适时重拳出击,破获了一批街面犯罪案件,其中包括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犯罪案件。
近期沙区街面犯罪呈明显下降趋势。从2月21日至3月10日,沙区警方共立刑事案件392起,较去年同期的422起下降7.1%,其中抢劫33起,较去年44起下降25%;抢夺10起,较去年20起下降50%。从3月11日开始,沙区警方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两抢、扒窃”专项行动。新闻链接
“两抢一扒”案情特点分析(时间:去年11月21日至今年2月20日)
1、抢劫案件(205起)
主要发案时间:晚21时至23时 凌晨1时至凌晨3时
作案特点:结伙作案133起,单独作案72起
嫌犯体貌特征:大多为20多岁青年
作案手段:以踢打和持刀抢劫为主
抢劫对象:以单身行走女性为主(139起),占68%;
抢劫物品:以包、手机为主
案发地点:主要分布在红庙子所、雅山所、和田街所、西山所、头宫所等辖区内
2、抢夺案件(93起)
作案特点:单独作案63起,结伙作案30起
抢夺对象:以女性为主(82起),占88.2%;
抢夺手段:主要乘人不备或受害人正在打电话之机,从背后或侧面实施抢夺,或乘车辆在红绿灯停车之机从车窗或拉开车门抢夺
抢夺物品:包、手机、首饰等
案发地点:布在碾子沟所、长江路所、和田街所、雅山所、红庙子所等辖区
3、扒窃案件(230起)
作案时间:主要在商圈、市场营业时间;
案发地点:主要集中于商圈、市场、车站周边,如沙区的钱塘江路沿线(商贸城周边)、友好南路沿线(友好周边)、奇台路-冷库沿线(水果批发市场)、黄河路(七一酱园、五一电影院)等地。
各类违法犯罪人员作案特点分析
从去年11月21日至今年2月20日,沙区警方共打击处理包括“两抢一扒”在内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57人。
犯罪嫌疑人年龄:约75%在18-40岁之间
犯罪嫌疑人籍贯:本市人员约占33%;疆内其他地区约占40%;外省区194人,约占26
%犯罪嫌疑人性别:男性为占88.1%,女性占11.9
%作案特点:单独作案约占60%,结伙作案约占40%(来源:亚心网 李熙 马元 甘雯) (来源:天山网)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