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省流动就业,广东占了1/3。就业看广东。
虽然这几个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友君都在调研中度过,但现在略显轻松,“3月份还有100多万农民工到粤,但预计3月份广东新增就业人口持平没问题”。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的统计,节前外省农民工实际返乡数量达到1025万人,而截至2月24日,入粤农民工数量达到946万人。
“我们预计部分企业特别是传统落后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关闭破产和倒闭会越来越多,失业压力越来越大。”刘友君表示。
此外,刘友君还透露,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广东省即将出台地方性的补充实施办法。广东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工时限制、完善工资制度方面,将获得适度放宽。
100多万农民工3月到粤
《21世纪》:在金融危机之下,2008年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现减产、停工甚至倒闭,涉及的就业人员有多少?去年底广东省劳保厅启动了一个针对农民工就业问题的调研,情况是怎样的?
刘友君:广东去年新增就业岗位198.5万人,这个数据占全国的1/6强,广东不仅仅是经济大省,也是就业大省。我们去年底到今年初对外省农民工就业情况进行了摸底。节前外省农民工实际返乡数量达到1025万人。
而截至2月24日,入粤农民工数量达到946万人,我估计现在已经有980万。但这些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是比较强的,返岗农民工占入粤总量的82.2%,返岗率达到92%。此外,无明确就业岗位的入粤农民工约168万人,占17.8%,其中有122万农民工入粤后已实现就业。
去年以来,企业用工需求受金融危机冲击环比逐月回落,去年9月新增劳动力就业增长是13.9%,今年1月仅仅增加了2%多一些。
不过今年2月份,新增就业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9%,环比增长了39%,1月广东省新增就业人口大概是10.29万人,2月是15.96万人。我也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了解,江苏、浙江、山东2月的这个数字都有大幅增加,当然这有春节的因素。
这些都在证明我们1-2月的就业形势有所好转。我预计今年一季度,广东新增就业人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一季度到二季度形势偏紧,主要是因为3月估计还有100多万农民工到广东,不少大学毕业生也会过来,而省内的劳动力也要转移一部分。
一个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们的调研,无技能农民工就业难度加大,技能型农民工需求仍然旺盛。目前人力资源市场供求趋紧,由“招工难”向“找工难”转变,1月份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为0.95,继2004年以来首次出现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其中普工求人倍率为0.8,处于供大于求,但技工仍供不应求,求人倍率为1.1。
珠三角部分地区反映,不少企业去年招用普工的条件年龄可以放宽到45岁,今年仅招30岁以下的。
预计3月广东新增就业人口持平
《21世纪》:上半年大家对外贸的预期非常低,这反映了劳动密集型的出口企业对用工需求的减弱。如果按照这样的预期和趋势,广东对未来可能还会出现的农民工就业难问题,是否有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
刘友君:2月份的形势比较好。我们从去年9月份到今年1月份都是逐月回落的,从13%回落到5%。但从1月到2月,我们出现了一个反弹,2月比1月环比出现了一个比较高的增长——39%,同比增长19%。
而接下来的3月,我们预计广东新增就业人口持平没问题。这主要是从广东的宏观经济总体趋好的情况来预测的,同时我们的公共服务就业,包括各种各样的招聘会、咨询服务、信息发布等也在加强,同时还跟劳工输入地四川、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加强联系。我们年前就派了十多个由厅级干部带队的调研队伍到这些省份去加强信息对接,防止农民工盲目地到广东,增加他们的就业成本。
深圳劳保局局长上周告诉我,深圳储备了大约20万左右的优质岗位没放出来,说要等到3、4月份,职业技工学校的学生毕业了,才会放出这些岗位。
《劳动合同法》广东补充办法将出台
《21世纪》: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一年多,其实施后对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企业是否产生了比较严重的影响?
刘友君:《劳动合同法》对广东来说积极意义是很大的。广东省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2008年底广东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3%,同比提高了5.3个百分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明显上升,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2008年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参保人数均居全国第一;此外,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下降,企业和劳动者签订1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大幅减少,3年以上期限的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大幅提高到70%以上。
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我们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调研表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从结果看对企业的确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在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产生,具有差异性、间接性和阶段性的特点,从根本上,并不是导致近期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甚至被“压垮”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21世纪》:但在金融危机下,社会对劳动合同法的争议比较多。去年11月,东莞副市长曾表示,希望《劳动合同法》在沿海部分地区暂缓实施,也有声音建议,地方可以对《劳动合同法》补充一些细节的条例,增强它的可行性。作为用工大省,广东是否对此有所考虑?
刘友君:广东将会新出台一个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暂行办法,补充这个法律在广东的实施办法,特别是对广东影响比较大的,将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补充可行性更强的实施办法。
比如,加班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规定,这个对电子行业不太合适,电子行业存在淡旺季,淡季它不需要加班,旺季它就要加班,我们可以给他一个弹性规定,按全年计算,使用综合计时工作制,适当放宽以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广东加工贸易企业特别多,这是我们必须考虑的。
另一个是加班费,如果要按目前规定的无限期地追溯加班费,这也是不现实的。企业原先投资大陆时,其看中的就是劳动力成本比较低,加班费相对也较低,但目前是加班费比工人工资还要高。
金融危机下,企业本来就比较困难,订单下降、效益下降,如果还要追溯加班费,企业往往难以接受。我们给出的办法是,两年之内的,企业举证;超过两年的,工人举证,这样的话,解决加班费问题,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举证。
全国社保异地转移会考虑广东的利益
《21世纪》:在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问题上,广东在劳动法的执行和社保的缴纳上是否有措施?
刘友君:广东省各地级市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保。缓缴执行期暂定为2009年1月—6月,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这是其中一个。
另外,广东还允许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缓交社会保险费、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提供直接补贴等的社会保险帮扶措施。这些措施可为广东省企业和职工减轻负担(包括直接补贴)约201.7亿元,可稳定190万岗位,直接惠及职工61亿元,通过稳定企业、稳定岗位,惠泽职工,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21世纪》:社保全国一卡通转移即将实施,但广东作为劳动力输入地,在社保转移时,较多的为转出,国家是否会考虑广东的利益?
刘友君:广东省社会保险累计结余居全国首位,2008年共征收社会保险费1122亿元,基金滚存积累2437亿元,约占全国的1/5。
广东是非常支持社保全国一卡通的,实际上广东省内已经实施一卡通。但广东是劳动力输入地,在社保全国一卡通异地转移时,国家将会照顾我们的利益,企业交的社保会留下一部分,照顾到输入地的压力。 记者 黄颖川 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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