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19 04:0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李晓芳)太原近日正式出台《太原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省首个市级“非遗”保护与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保护项目属于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定程序确定密级、保密期限、保密要点和知悉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据了解,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一方面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留住,并传承下去,同时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也要保护好核心技术,两者兼顾才能更好地开发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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