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
本报记者 袁定波 陈东升
义乌金乌集团案,飞跃集团、中汽雷克萨斯汽车销售公司系列债务案,华联三鑫、江龙控股和纵横集团系列债务案,银泰房产系列债务案……近10家龙头企业陷入债务危机诉讼,这在浙江创下了新纪录。
来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最新调研显示,2008年,浙江省法院共审结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92892件,同比上升44.4%,创历史新高。
不断刷新的纪录,无疑对法院涉企业债务案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资金链断裂陷连环债务诉讼 “对宁波地区个案的调查发现,2008年第三季度末宁波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有3095家停业或歇业,有4262家关闭,其中大约有30%属盲目扩大投资。”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义乌金乌集团,除运用自有资金大肆投机股、房两市外,还盲目进军服装加工、原材料批发、酒店服务等多种产业,受当时宏观政策影响,电力、房地产等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而借款纷纷到期,资金链迅即断裂,因而陷入连环债务诉讼。
有的企业在债台高筑的情况下还铤而走险,拆借民间高利贷,由于无法支付高额利息,无可挽回地导致企业资金链彻底断裂。
卷入资金担保怪圈债务风险扩张 在调研中,童兆洪发现,浙江各级法院受理的涉企业债务案件中,因担保责任导致债务危机的占很大比例。
绍兴法院受理的纵横集团系列债务案件,涉及的担保企业多达10余家,其中不乏优质企业。在这类案件中,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授信企业可能就要承担巨额担保清偿责任。这种企业间相互担保行为,在某种时候对于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固然能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在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其对优质企业资金安全的杀伤力也很大,甚至直接危及企业生存。
很多案件中,担保人因需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受到债务人风险链条波及被同时起诉。
企业主卷款外逃审理难度大 调研发现,涉企业债务案件审理难度普遍较大,案外干扰因素较多,审理周期比一般商事案件平均长40%左右。
“涉企业债务案件中,企业主、高管人员逃匿的占据相当数量。部分企业主、高管人员逃匿影响审理。”童兆洪解释说。
记者了解到,萧山法院2008年7月至9月受理了因14家企业法定代表人逃逸引发的欠薪案件1797件和借款、买卖等纠纷案件189件,涉案金额高达3.5亿元。
童兆洪指出,这类案件逃逸人员多携账册、现金出走,导致法院受理后无法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诉讼文书,审理中又因被告无法到庭、账目核对困难而使案件事实难以查清,客观上影响了办案进程。
涉企债务重大案件集中管辖 针对2008年下半年以来涉企业债务案件特别是资金链断裂企业案件不断上升的趋势,去年10月28日,浙江省高院下发了《关于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重大案件的集中管辖问题的通知》,尝试运用统一管辖手段妥善审理资金链断裂引发的企业债务案件,确保案件处理同步,尺度相同,公平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法院在发挥司法职能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杭州中院受理南望集团破产重组案件后,促成了重组方案的达成,为通过破产重整手段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提供了成功范例。
绍兴法院在依法确认15.84亿元债权的基础上,对江龙集团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拍卖,顺利实现资产重组,并完成已申请执行的691件案件的财产分配。
破产重组助濒危企业重生 针对目前法院审理涉企业债务案件适用破产程序少、效果不佳的情况,童兆洪建议,法院应积极拓宽破产案件审理,运用破产程序发挥重整偿债功能。
据介绍,台州中院集中管辖的飞跃集团案件,就充分考虑了飞跃集团核心资产优良,有继续生产经营能力等实际,将促成企业重组放到首要位置,通过甄别债权、稳定债权人等多种方式,最终促成公司核心资产重组,于2009年1月13日成立了由7家公司发起重组的新飞跃公司,新公司负债率降到了57%。
“在破产程序中,应根据企业规模、影响力和涉案具体情况,对有挽救可能的企业通过重整清算等程序,促进生产要素重组,达到既保护债权人又保护生产力的目的。”童兆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