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张老师泪流满面。 本报首席记者 罗伟 摄 |
藏獒砸瘫女教师
终审赔偿
本报讯 “请全体起立,现在宣布终审判决结果。”市五中院大审判庭内,几十人齐刷刷地站了起来。大家的目光落在了瘫坐在轮椅上的张老师身上。她埋下头,抽出纸巾,擦拭眼角流出的泪水。
昨日上午,历时一年零九个月的藏獒跳楼砸瘫老师案终审宣判,受害人张老师最终获赔959810.56元,比一审判决多出了24万余元。
最快15日拿到赔偿款
原定上午9点30分开庭,直到10点过,坐着轮椅的张老师才被亲朋好友抬进法庭。
与去年11月14日开庭时相比,张老师这次没戴帽子,头上已有了很多白头发,看上去比上次开庭时憔悴不少。坐在轮椅上的她低着头,手里拿着纸巾,不停擦着眼泪。而藏獒的主人晏某夫妇仍然没有到庭,出庭的仍然是他们的代理人夏华平律师。
法院审理认为,藏獒跳楼事件给张老师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伤害和打击。因饲养动物管理不严引发的伤人纠纷,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张老师无任何过错,应由晏某夫妇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晏某夫妇共赔偿张老师近96万元。面对宣判结果,张老师很平静,“打官司太烦了!”
记者了解到,按照法定程序,双方都还有申诉机会,但是否申诉双方均未表态。如果一切顺利,张老师最快15日内能得到这笔赔偿款。
增加护理费精神损失费
据了解,双方争议最大的两笔费用是:一笔是精神损害赔偿金,一笔是护理费用。张老师提出索赔的护理费用是765113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是30万元,总计1065113元。
法院认为,受害人身受重伤住院,由其两名亲属进行护理正常合理。其亲属的工资与劳动力市场护理人员工资标准大致相当。张老师伤残等级为一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在后期护理中,护理质量的高低决定受害人的身体状况和生存时间。应当使受害人获得充分的、较高质量的后期护理,尽量保障其身体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因此法院认定,赔偿的护理费合计为376766元。
法院还认为,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时,一方面要考虑用金钱支付的方法,尽量安抚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另一方面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与侵权情节、损害后果、侵权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使侵权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惩罚,从而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一审判决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过低,不能达到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有的作用,应当增加到10万元。
案情回放》》
2007年6月3日,市内某重点中学张老师和丈夫经过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11栋3单元楼下时,张老师被突然从空中掉下的藏獒砸倒在地,昏迷不醒。经医院检查,张老师部分椎体及附件骨折以及脑震荡。
2008年9月,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决,晏某夫妇赔偿原告张老师71万余元。张老师表示不服,提起上诉。2008年11月14日,市五中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二审。
市五中院昨终审宣判,增加了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24万余元
96万 一审判决
一、晏某夫妇与被告戴相美赔偿张老师医疗费146192.79元,扣除被告已支付给原告的100000元,二被告还应支付46192.79元。
二、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伤残赔偿金274300元。
三、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住院伙食补助费648元。
四、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护理费188234元。
五、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误工费10924.33元。
六、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营养费2000元。
七、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交通费400元。
八、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残疾器具辅助费39680元。
九、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鉴定费900元。
十、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
终审判决
一、维持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7)九法民初字第4182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五、七、八、九项。
二、变更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7)九法民初字第4182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护理费376766元。
三、变更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7)九法民初字第4182号民事判决第六项为: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营养费10000元。
四、变更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7)九法民初字第4182号民事判决第十项为:晏某夫妇赔偿张老师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本报记者 李澜 肖玉 实习生 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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