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副行长:大力推动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王宇 华晔迪)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20日表示,尽管金融衍生产品成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帮凶,但对于中国来说,这一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当前仍须坚定不移地推动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刘士余是在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办的“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发展高峰论坛”上做这番表示的。
近年来,中国的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从无到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债券远期、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先后推出;市场规模逐渐壮大,以人民币利率互换为例,2008年累计成交4040笔,
名义本金总额4121.5亿元,比2007年分别增长106%和90%;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人民银行在组织推动产品创新过程中按照“制度先行”的原则制定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统一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基础性合同文本。
“不过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目前中国的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市场发展还比较滞后,市场规模还比较小,产品种类还比较单一,市场创新机制尚不顺畅,法律环境尚不健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仍比较薄弱,金融衍生产品对基础产品的定价功能仍未有效发挥,投资者对风险分散、转移和管理功能的需求还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刘士余说。
刘士余指出,当前发展中国的场外金融衍生产品,要加快创新机制的转变,尽快发挥市场自律的、以市场合理需求为依托的内生性市场创新机制的功能,积极研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同文本体系的建设。同时要加强监管,尽快研究制定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参与者行为、明确政府部门、市场自律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各方责任,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投资者教育,引导市场参与者建立健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内部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今后,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对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大力推动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有序创新、规范发展,并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意把握好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防止矫枉过正。坚持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力争做到统筹兼顾,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刘士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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