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未研究地方债发新债还旧债政策
时报3月21日讯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报道称,近日有媒体报道说,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若到期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可按一定比例发行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
报道称,财政部预算司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目前财政部没有研究、更没有出台这一政策。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表示,其实社会各界不用担心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贾康说:“一般来说,政府在债务这方面的信誉度是最高的,国债一般被称为‘金边债券’,如果说省级政府作为还本付息的主体来承担这个责任的话,那么我觉得客观地讲,它至少可以称为‘银边债券’,还本付息的可靠性是比较高的。”
贾康说,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省级政府也有稳定持续的现金流,它也有它的收入。它的收入来源在广义上说,都进一个预算盘子,这个预算盘子都成为它还本付息的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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