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出现后,防止核武器扩散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建立无核武器区对推动核裁军与防止核扩散、促进世界及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967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条约》(《特拉特洛尔科条约》)的签署标志第一次在世界人口居住区建立无核武器区。
随着古巴2002年对该条约的承认,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的无核武器区得到了加强,涵盖了该地区的所有国家。
其后,南太平洋(《拉罗汤加条约》,1985年)、东南亚(《曼谷条约》,1995年)和非洲(《佩林达巴条约》,1996年)相继签定无核武器区条约。
2006年9月8日,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5国签署《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条约获得五国批准后,于本月21日生效。
(《人民日报》2009年3月23日 03版:国际要闻)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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