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3月23日电(卢学民)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正着手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通过规范车辆停放,治理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等行为,治理城乡“停车乱”现象,创造城乡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川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了由曾省权厅长任组长、王光辉副厅长任副组长,交警、治安、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停车乱”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具体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州规划好城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加强车辆停放管理;通过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专项治理,规范停车秩序,规范停车场(点);同时,严格查纠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通行秩序的管理;加强同交通、城建等部门配合,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协调城建等部门,对大型建设、住宅区等场所建设的停车场(点)改变使用性质的,尽快恢复停车功能;新建的大型建设、住宅区要规划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停车场(点);所有停车场(点)要有设置符合国标的交通标志,有专人管理。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对路面的管控,查纠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整治,找准重点和难点,着力解决影响城乡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处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着力打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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