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23日电(记者刘丹)“传证人出庭作证。”审判长余剑的话音刚落,技术人员轻轻点击鼠标,隔壁法庭内的关键证人立即通过视频“站”到了法庭上指证--经马赛克特殊处理后的身影出现在法庭右上角的52英寸的等离子显示屏上,对2名被告人当场抓获的经过向法庭进行当庭指证。
这是记者23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内看到的一幕。据悉,采用证人屏蔽方式进行法庭作证,在上海法院公开开庭审案中尚属首次。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浙江籍人王文勇、陈清于2007年12月21日上午在上海中亚饭店2420房间交接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除现场查获毒品外,公安人员还在王文勇驾驶的车辆和入住的房间内查获大量冰毒,共计4000余克。
公诉机关移送的材料显示,犯罪嫌疑人王文勇此前对犯罪行为“零口供”,且涉嫌贩毒重罪。法庭为确保对案件的公正审判,决定传唤关键证人到庭作证,并运用现代化法庭技术手段对证人采取保护措施。
上海市一中院副院长黄祥青表示:启用证人屏蔽技术,主要是希望对关键证人进行保护,打消证人出庭作证顾虑,必要时还可配以变声技术对关键证人进行双重保护,并以此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证人保护机制,更好地追求审判公正。
自2007年底上海市一中院正式启用证人后台作证系统以来,为切实打消证人出庭顾虑,还配套制定了五项保护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措施,包括要求证人所在单位支持配合、对证人身份信息进行控制保密,以及对证人出庭作证进行一定经济费用补偿等,旨在全方位保护出庭证人,有效推进证人出庭作证。
据悉,为完善机制建设,上海市一中院还制定了八条《关于证人屏蔽作证系统使用规则(试行)》,明确了屏蔽作证系统的使用范围、启动程序、操作规程和有关技术保障等相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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