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新华社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2008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调查时段内,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29万亩,比上年度净减少数量下降50%。这表明我国耕地急剧减少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
目前,在拉内需、保增长成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要在确保国家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的同时,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牢牢控制住我国耕地的减少速度。
既要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建设用地,又要确保耕地红线,一个主要出路就是补充耕地。2008年度,全国建设占用耕地287.4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44.4万亩,实现占补有余。国土资源部23日公布的《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的决策,并决定自即日起,所有依法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前必须先行完成补充耕地,做到先补后占。对于当前拉动内需急需上马的项目,可以实行耕地“边占边补”,但必须按时完成占补平衡任务。
控制耕地减少速度,必须发挥规划计划的调控作用,统筹安排补充耕地。当前,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各地要根据耕地后备资源状况,立足于区域内补充耕地。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对补充耕地能力不足的或落实不好的,要相应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计划指标,通过以补定占,形成耕地占补平衡“倒逼机制”。对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好的省份,要相应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计划指标。要完善耕地储备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补充耕地储备库,先行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实现耕地先补后占。
控制耕地减少速度,必须强化项目管理,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要严格按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要求规范管理,做好立项、设计、实施、验收等工作。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为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多途径、多渠道补充耕地,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管理有关要求,利用自筹资金或结合生产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补充耕地;耕地指标通过市场有偿转让,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是严格耕地保护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制度,事关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现和能否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将补充耕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国土资源部门要跟踪检查、实时监督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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