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车费”问题双方发生纠纷,其中一方打电话叫来“帮忙者”—— 纠纷现场,警车开来“助威”?
□记者于扬
本报周口讯 一辆由太康发往许昌的客车因中途拉了两名乘客,被人强行索要每名乘客2元的“上车费”,车主拒交和对方发生争执,收取“上车费”的一方竟打电话叫来法院警车“助威”,客车司机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殴打。
昨日,记者在太康县人民医院见到了被打住院的客车司机任国领,他头上有一处近3厘米长的伤口,任国领说,目前他的腰像断了一样,并伴有恶心、呕吐症状。任国领说,3月19日下午4时许,他驾驶客车途经311国道至太康县二环路一转盘时,有两个人拦车,待二人上了车,客车正准备启动时,突然又上来一男一女,向客车收取刚才那两名乘客每人2元的“上车费”,售票员张磊认为不合理,便与之理论。司机任国领遂上前协调,但双方没说几句就发生争执,索要“上车费”的人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不到10分钟,就见一辆红旗轿车和一辆车身喷有“法院”字样、车牌号为豫PA109警的警车先后开到这里,并一前一后堵住了客车。车上下来七八个穿便装的男子,有的还拿着钢管,朝任国领围了过来。
“当时,我看到一个拿钢管的男子朝我头上打来,我赶忙避让,结果钢管扫在了我的头皮上。”回忆起当时被打的情景,任国领仍心有余悸。售票员张磊说,这些人把任国领围在当中,一阵拳打脚踢后,任国领被打倒在地,任国领在地上抱着头直喊恶心,腰快要断了。见此情况,围观群众急忙打电话报警。随后,任国领被送到医院抢救。
昨日,记者从出警的太康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陈所长那里了解到,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当时那辆“红旗”和法院警车都还在现场。至于法院警车上的人是否参与打人,目前尚无法证实,有待民警进一步调查取证。
据了解,车牌号为豫PA109警的警车属太康县法院监察室使用。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该县法院监察室主任聂培喜,问及此事,聂主任说,当时这辆法院的警车是派公差送个人,路过那里。记者问是谁驾驶的,为什么停在打架的现场,该警车与纠纷一方有何关系?聂主任“答非所问”,而是让记者“尊重事实”,称与被打的一方正在调解,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又打电话向该县法院一名姓张的副院长通报了此事,他表示对此事还不清楚,但如果法院干警在使用警车上存在问题,法院不会护短。
据悉,该县监察局纠风办目前已介入调查,那辆警车已被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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