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今日开审,被告律师可能为齐新做无罪辩护
庭审时将播放完整版录像
本报记者薛小林 哈尔滨报道
“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将于今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事的6名警察中,原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原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哈尔滨中院一号大法庭可容纳五六百人,黑龙江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部门官员将参加本案的旁听。
对于今天的审判,林松岭的父亲林吉利昨日态度很坚决:“就是杀人偿命,如果能得到这个判决,我宁可不要那50万的赔偿。”
起诉书称,李锋将王金刚、李鑫宇推进酒吧后,王金刚与李鑫宇又与站在门外的杨森争吵,杨森遂冲进酒吧内,用拳头打击李鑫宇的眼部与王金刚的面部,后经法医鉴定,王金刚和李鑫宇均构成了轻伤。其间,杨森的同学林松岭与车亮将李锋从酒吧内推打到门外,将其打倒,后被栾奡拉开。当齐新从酒吧内出来时,杨森冲上去照着他头部击打一拳,林松岭用事先在酒吧门前捡起的水泥块击打齐新头部一下,被人拉开,后来林松岭再次击打齐新面部两拳,刘力男、齐新等立即把林围住撕扯。刘力男打林头后部一拳,齐新踢林一脚,林挣脱后跑开,刘力男、齐新随后追赶,林松岭跑至西大直街地铁施工护板处摔倒,刘力男上前按住,并用拳头打林面部数下,齐新用脚踢林头部数下,被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据了解,起诉的罪名是齐新、刘力男故意伤害他人致死,杨森是故意伤害罪,该案件的证据多达647页。
值得注意的是,在起诉书中,王金刚、李鑫宇两名警察被列为被害人,被告则包括警察齐新、刘力男、死者林松岭的同学杨森。
为了打这场官司,林家人从哈尔滨市最大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聘请了6名律师组成律师团,由该所的高级律师胡凤滨担任团长。而齐新辩护律师则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于逸生。
胡凤滨昨日表示,此案的一些证据尚不方便透露,还需要等待开庭时才能公布。据介绍,在今日庭审时,将播放事发时录像的完整版,其中包括案发后没有公开的最后几分钟录像,上面记录了林松岭最后几分钟的生命历程。
胡凤滨透露说,不排除齐新的辩护律师将为其做无罪辩护,据其介绍,齐新在自己的供述中一直未作出有罪供词。据介绍,齐新称自己开始并没有踢林松岭的头部,只是“活动腿”,林松岭的致命伤并不是他所致。胡凤滨表示,根据我国刑法原则,如果公诉方提不出有力证据证明是谁造成林松岭死亡的话,根据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原则,齐新的被告律师很有可能为其做无罪辩护,所以,究竟是谁造成了林松岭的致命伤,将成为今日法庭辩论的焦点。
随后记者找到了齐新的辩护律师于逸生,但他表示此案在开庭前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林松岭舅舅鹿传志介绍,3月22日,曾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人、专案组成员王勇刚通知,称检方要求提取林松岭尸检标本“裤子上的一处污点”,进行重新检验。对方没有透露提取标本的用处。
[案件回放]
2008年10月11日晚,齐新和刘力男等6名警察,乘车来到哈尔滨市糖果酒吧。在酒吧门前,林松岭和大学同学车亮、杨森等人,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林松岭死亡,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随后,一位涉案警察的朋友金某捏造林松岭和车亮有高官亲属背景、林松岭有吸毒史等谣言,组织多人在网上传播:“6名普通警察与一群衙内的战斗。”而实际上,林松岭的父亲林吉利只是一名普通商人,与传言中的高官没有任何关系。车亮的父亲车德滨是铁路局的一名职工。而尸检结果表明,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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