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2月25日电 据青海省格尔木市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格尔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5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可支配收入高出全省平均值1938元,在全省排位居首。
从格尔木市城镇居民收入构成看,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使居民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二是经营性净收入大幅增长,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拉动力增强,成为全市城镇居民增收另一来源。调查资料表明,去年格尔木城镇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为566.11元,同比增长155.03%;三是政府提高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金标准,从而推动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增加,调查表明去年该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转移性收入为1401.13元,同比增长25.25%。(刘鑫焱、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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