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平均年工资44715
比前年增4848元 金融业居榜首
本报讯(记者龙露) 今天上午,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与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39867元相比增长了4848元,涨幅达12.17%。
此次职工平均工资包括在岗职工和不在岗职工。据了解,每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是低保标准调整的重要依据。
统计数据
金融证券业平均工资10万以上
虽然去年经历了金融危机的影响,但金融证券等行业仍高居平均工资榜首。平均工资最低的仍是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较高的行业中,证券业,银行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保险业,烟草制品业和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等行业年平均工资超过10万元;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在8至10万元之间。
行业内部也存在较大差异。如工资水平较高的证券业,收入高的单位职工年均工资超过百万元,收入低的单位职工年均工资不到5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低于2万元的行业有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等。
数据解读
职工平均工资不包括个体户
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反映的是国有、集体、各种合资、合作、独资公司以及私营单位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采用的是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2008年全市共调查了13.8万个法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类型。
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由统计部门根据每个单位上报的数据汇总计算得来,即用各单位全年的职工工资总额合计除以同口径的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出职工年平均工资。
工资总额如何计算出来的
按照规定,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职工工资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
如有的单位在2008年发放2007年年终奖,应计入2008年工资总额;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及个人所得税也应计入工资总额。
为何部分职工感觉工资低于全市水平
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隶属关系、单位性质、所在区域、经济效益及个人所在的岗位不同等诸多因素,工资水平客观上存在较大差异。个别单位职工年均工资高达上百万元,有的单位年底基本工资都不能兑现,而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是一个平均数,反映的是全市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部分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在低位徘徊或增长比较缓慢,尚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因此,在这些单位工作的职工感觉公布的平均工资水平偏高。
此外,部分职工将个人工资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对比时,容易忽略已经发放但没有计入工资条中的奖金、加班费、过节费等项目,忽略单位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项目,这也是有些人感觉自身工资水平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差距较大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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