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8个方面措施,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其中,审务督察制度、业务庭室派驻廉政监察员制度、法官廉政档案制度等新举措,成为改革纲要中加强队伍建设的新亮点。
——研究建立审务督察制度,加强督察督办工作,强化对法官违反司法行为规范的惩戒措施。
——建立与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相适应的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巡视制度,研究建立在各业务庭室派驻廉政监察员制度。
——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制度,研究建立确保司法廉洁的廉政激励机制。健全举报网络,加强内外监督机制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相互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说,“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完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权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推进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人民法院立足完善法官行为规范,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司法廉洁。建立健全审判人员与执行人员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制度。”蒋惠岭说,只有完善落实审务督察、案件流程管理、廉政巡视、廉政谈话、廉政告诫、廉政档案等制度,才能确保审判权在有效的监督之下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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