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红)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将打破常规,对实施城中村改造的三年大变样项目,实施用地指标倾斜和供地政策优惠。
审批权大多下放 今后,我省城中村改造项目实行权力下放,凡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的,除项目建设用地地块坐标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外,其他用地报批材料一律下放到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从快补办土地登记手续 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城镇区内不同程度遗留下一批没有规范的土地登记手续。土地权属不清问题既影响拆迁工作,也为今后重建和融资带来障碍。按照“统一消化,一次性处理”的原则,对因手续不规范、不完备等原因没有土地登记手续的,在没有争议的前提下简化环节,从速从快补办土地登记手续。对已规划、建设为城市绿地或其他用途的土地,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城中村改造不受指标限制 今年我省出台特殊政策,对城中村改造项目,不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受指标限制。对城中村改造用于安置原城中村村民的住宅土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村民自愿采用出让方式提供安置用地的,可按政府确认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
优先保障拆迁安置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今年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时,要确保城市拆迁、安置用地。对各地申请使用省预留指标用于三年大变样项目的予以倾斜。为拓展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继续实行土地置换政策,对废弃的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达到耕作条件的,可等额置换新的建设用地。对在三年大变样中,需异地安置的搬迁工业企业,突破工业企业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的现行政策规定,可采取协议方式提供新的安置用地,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出让价收取土地出让金。企业原用地由政府收回出让后,土地收益可根据安置企业的需求用于企业搬迁改造。
腾出土地纳入政府储备 据介绍,通过集中拆迁和城中村改造,全省预计可腾出土地2499万平方米。对腾出的大量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调、指导各地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收回、收购,纳入政府统一储备,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投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