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3月25日电记者熊金超黄冈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近日分别领到了一个新“官衔”———河流“河长”、湖泊“湖长”、水库“库长”。湖北省在黄冈市率先推行的“河长制”,将使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全市河流、湖泊、水库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双管齐下”,共同负责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
湖北河流湖泊众多,其污染的治理已成为全省各地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8月,湖北省环保局局长李兵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时首次提出了“治鄂先治水、治水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的理念,提议推行“河长湖长制”,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出任“河长”“湖长”,对水污染治理不力者不予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