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3月25日专电 (记者董智永)河北省石家庄市采取多种举措,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中,凡到农村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执行定级工资。
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石家庄市今年接受高校毕业生2万人左右,石家庄市将通过以下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优化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
凡有意向到市(含县、区)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不受学历、专业和生源的限制(省另有规定的按省政策规定执行),均可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可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保管,户口、人事关系落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
二是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山区县和贫困县就业政策。凡到农村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到石家庄市4个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还可高定一至二档职务工资。工作满两年后,一年内在其他地方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为其办理就业调整手续,工龄连续计算。户籍关系按本人意愿,可迁移到委托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机构,也可迁移到工作地或原户籍所在地。
三是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以及自主创业。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主创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专家选拔、人才流动、人员培训、户籍管理上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同一政策,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进市落户限制。允许毕业生进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一定期限内免缴登记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生新办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税务部门依企业的类别不同,分别减免一定年限和幅度的所得税。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