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3月26日电 (高凡)辽宁省消费者协会今日发布车险预警,车辆异地保险并不“保险”。
曹先生于2007年11月在沈阳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并约定由该公司替曹先生的汽车投保,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以及不计免赔险共4787元。
当曹先生在2008年再次缴纳保险费时才了解到,该汽车销售公司异地投保。曹先生感到很气愤,向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
辽宁省消协有关人士介绍说,异地保险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异地保险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给市场带来了混乱。
2,异地保单的理赔存在很多麻烦,其跨地域的特性造成了大量托赔、拒赔现象的出现。
3,以异地保单的形式开具假保单的情况屡见不鲜,异地保单的复杂条款让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真伪。
4、异地保险使消费者在出现纠纷时难以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属地管辖的原则使得消费者索赔、诉讼的成本过大,维权的难度过高。
针对保险市场反映强烈的异地保险问题,辽宁省消费者协会会同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1,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异地车辆保险,要到合法的本地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进行购买。在汽车销售公司或品牌4s店代买保险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保险内容,防止买到异地保单。
2,消费者要仔细核对保险单据,正规保险单右上角都有“仅限辽宁地区”的标记,而异地保单则会显示其他地区的字样。
3,消费者要索要正规发票。如果保险渠道提供的是“三联据”,为了避免风险,消费者应尽快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进行查询。
4,消费者应该多利用网络手段查询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已于2009年启动了车险理赔信息网上在线查询服务,消费者应该多登陆相关网站,及时了解汽车的保险情况。
(责任编辑:王雪)